瑞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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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建筑业这些证书已全国联网!!
“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经过一年多试运行,目前已基本完成与各地数据对接(这意味着,相关证书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全国联网)这些证书全国联网全国通用
1、登录网址:
rcgz.mohurd.gov.cn。系统已建成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3个模块。
2、全国联网:系统实现经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技能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联网查询。
3、证书全国通用:系统中的相关证书,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予以认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对持证人员提出重复取证等要求。
根据住建部人事司“建人才函〔2018〕42号”文的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及证书包括:
1、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施工员
质量员
材料员
机械员
劳务员
资料员
标准员
2、技能人员培训证书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指:从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活动,并通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的生产操作人员。
“培训”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参加普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技能等级所应具备的职业技能应知、应会培训和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培训等。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2017年9月人社部公布的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有81项,由住建部门负责实施的有以下几项: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筑路工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
水平评价类
桥隧工
防水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木制品制造人员
手工木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全国联网带来的影响
一、假证、地区壁垒有望消失
住建部在通知中明确了,“系统中的相关证书,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予以认可”,各地不得对持证人员提出重复取证等要求。
也就是说,持有全国统一证书的专业人员,不论流动到哪个省份、都不允许再进行相同岗位的重复考试、重复发证,不能搞地区壁垒。以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为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规定:
全国统一职业标准、统一评价大纲、统一证书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评价。
各岗位培训工作由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指导实施。
统一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2、证书信息全国联网,杜绝造假
系统内,经各省级住建部门认可的证书实现全国联网。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能很快查出已登记在案的证书信息,对于假证,分分钟就能查出来。
以前可能还存在“假证”、“挂证”蒙混过关的情况,以后的难度就大了!
银色金属分割线
相关链接:
建筑业八大员政策已重启
近日,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咨询平台,有网友咨询今年“八大员”考试情况,省厅回复,考期“计划10月”。
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停止“八大员”统一考核和发放工作。
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八大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
2019年6月28日住建部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发布《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推动新的“八大员”职业培训工作!
1、电子证书全国通用、全国联网:
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
证书在全国住建领域认可;
各地及时将培训数据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2、考证更正规,加强过程监管:(相当于培训实名管理,杜绝走过场)
培训签到表、课堂视频、照片等资料,要留存备查;
利用人脸识别、打卡登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培训关键环节监督指导力度。
组织开展不定期实地抽查。
3、培训、考试遵循“三个统一”:
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
通过统一测试题库进行考试。
4、继续教育:
从取得证书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重新参加培训学习;
积极推广“互联网 培训”模式。
5、培训机构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且具有专门培训机构,如企业培训中心等。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相关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具备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培训能力,长期支持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从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开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课程的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技工院校)等,长期从事行业相关人才培养,为行业输送大量合格人才,无不良记录。
链接: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样式